依申请公开
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13年11月27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区管委会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15-86660068,传真号码:0515-8666005,通信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6号楼1511室,邮政编码:224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附后)。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区管委会办公室401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申请的,也应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邮箱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邮件方式提出申请。通过邮件方式申请的,应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箱号:yngxqzwgk@163.com。
3、申请登记
区管委会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应当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