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盐城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医药机构予以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单 | 机构地址 | 中止原因 |
1 | 盐城市仁善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新都街道月湖花城19A楼1楼(东半间) | 自主申请 |
2 | 盐城福邻大药房有限公司 | 黄海街道钱江方洲小区北区5、6幢5-104室 | 自主申请 |
3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华健大药房有限公司 | 新都街道温馨花园9幢05室 | 自主申请 |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盐南高新区分中心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