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们: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2025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财建〔2025〕68号)的精神,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补贴原则和标准
补贴遵循“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绩效、规范透明”以及“谁种粮谁受益”原则,重点对稻谷实际生产者给予补贴。补贴依据、标准在市区范围内统一,补贴标准为:直播稻30元/亩,非直播稻110元/亩。
二、补贴面积认定标准
1、农户种植的,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面积中实际种植水稻的面积为准;
2、规模稻谷生产者,以不超过土地流转协议面积中的实际种植水稻面积为准,土地流转协议需经村(居)委会及以上有权部门见证;
3、对国家、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以及重金属污染区不给予补贴,以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补贴对象
稻谷补贴对象为2025年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种植水稻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补贴主体不得重复。
四、补贴流程
1、登记核实。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相关信息的登记造册,经稻谷实际生产者签字确认后,加盖行政村公章报街道办事处。
2、公开公示。街道办事处核实无误后加盖公章,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应在行政村公示栏及各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名称)、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以上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公示。举报电话,区财政局:69960599、区社事局:86660396。
3、严格审批。稻谷实际生产者申请补贴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办事处行文报区财政、区社事局审核,再由区财政、区社事局将审核后的补贴发放方案报区管委会审定。
4、资金发放。经审定的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一卡通发放管理,如稻谷生产者为企业的,将补贴资金转入企业对公基本账户,并于2025年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盐南高新区财政和金融监督管理局
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