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机关 | 处罚日期 | 处罚决定书 |
1 | 李红艳 | 盐市监处罚〔2024〕G00156号 | 销售标签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化妆品且经营化妆品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160元,并处罚款20000元。罚没合计24160元。 |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3日 | 附件1 |
2 | 陈金花 | 盐市监处罚〔2025〕G00013号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秋梨膏 |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1、没收违法所得1020元;2、并处200元罚款。罚没合计1220元 |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1月14日 | 附件2 |
3 | 倪成 | 盐市监处罚〔2025〕G00051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1.没收依法扣押的6瓶假冒“五粮液®”白酒;2.罚款20000元 |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4月11日 | 附件3 |
4 | 蒋守亚 | 盐市监处罚〔2025〕G00047号 | 发布普通预包装食品广告时宣传保健功效 | 《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罚款10000元 |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4月22日 | 附件4 |
附件1-盐市监处罚〔2024〕G00156号李红艳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2-盐市监处罚〔2025〕G00013号陈金花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3-盐市监处罚〔2025〕G00051号倪成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4-盐市监处罚〔2025〕G00047号蒋守亚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