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口计生委〔2007〕110号)的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街道初审,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人口家庭科)复审后,初步确定2025年第四季度全区共有陈珊等9名对象拟符合申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2月4日至12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12月8日前通过打电话、写信、直接举报等渠道向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反映。
社会事务管理局人口家庭科 联系电话:88618660
附件:2025年第四季度拟新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名单(计9人)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