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人社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盐人社发〔2020〕52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社区初审、街道复审、区组织人事部认定,李咏梅等81名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将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 2月21日- 2月27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的,请向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科反映。联系电话:0515-66660939。
附件:盐南高新区2024年1月份就业困难人员公示表困难人员信息表
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