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我区2026年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居家养老服务参与企业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自愿参与本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且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养老服务能力,依法办理登记且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具备条件的家政、物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企业和机构。
二、服务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健康管理等服务。
参与遴选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附件4提供的服务项目清单,自主选择可提供的服务项目,提请备案的服务项目价格如明显高于市场同类服务项目的价格(包括高于申报机构前期实际销售的价格)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基本条件
1. 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 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 1 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 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四、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2026年1月1日之后生成);
3.《企业申报信息表》;
4.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职员工花名册和职业资格证书。每个服务机构至少应具备3名专职人员,专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申请备案“聘用服务”“生活照料服务”类项目的应具备2名以上持有养老护理员证书的专职人员;申请备案“基础照料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类项目的应具备2名以上持有医生、护士或者康复理疗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备案“探访关爱服务”类项目的应具备1名以上持有社会工作师(含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5.申报的社区养老服务及服务价格备案表。
五、申报时间
首批报名自即日起至2026年2月9日止,期间每天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次日纳入盐南高新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库。请有参与意向的企业于2026年2月9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盐城市人民南路28号新龙广场6号楼7层7015室区社事局民政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1987115245@qq.com。联系人:彭主任,电话:0515-88116859。2月9日17时后首批遴选停止,后续根据盐南高新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申请情况,适时发布遴选公告信息,组织集中评审,评审通过后次日纳入盐南高新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库。
六、结果确认
区社事局组织相关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参与企业名单。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第一时间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已使用的补贴资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