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86660062,E-MAIL:876905750@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序号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制氢材料与氢能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河街道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5号楼1层 | 中科氢易达(盐城)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科氢易达(盐城)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建设制氢材料与氢能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主要打造关键材料、单体电池、电解池堆和系统等4个研发实验室,围绕制氢、储存、运输、用氢4个方面开展研发检测等服务,实现结构形貌分析、含量定量分析和氢安全分析等方面的认证检测能力。 | 1、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同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经盐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新洋港。 3、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废的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规范、高效的应急防控体系和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