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樾花园12#、15#楼工程,建设单位为盐城汇海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恒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预留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用以保证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
上述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建设单位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现进行退还公示。对公示事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4年9月27日前书面(署名)向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反馈。
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联系人:顾哲夫,联系电话:86660032。
特此公示。
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