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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20900MB02337443/2024-00007 组配分类 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机构 盐南高新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4-01-10
文号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城乡建设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盐南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退公示(锦城丽景4#、5#、7#、8#)

发布日期:2024-01-10 10:46 [ ] 浏览次数:

锦城丽景4#、5#、7#、8#楼及地下汽车库工程,建设单位为盐城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新铁人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预留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用以保证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

上述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建设单位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现进行退还公示。对公示事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4117日前书面(署名)向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反馈。

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联系人:顾哲夫,联系电话:86660032

特此公示。

                        

                              

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4110


来源: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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