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发布的《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为加强盐南高新区非遗工坊建设,振兴传统技艺、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经区组织人事部、区社事局综合评审,拟将以下两家工坊列为盐南高新区首批非遗工坊,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合成昌醉螺、糖麻花非遗工坊
2.珠溪皮雕非遗工坊
公示期: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15-89905908
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28号6号楼7楼7008室
区组织人事部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