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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20900MB02337443/2023-00812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盐南高新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3-01-03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盐(南)征字〔2023〕第1号

发布日期:2023-01-03 10:20 [ ] 浏览次数:

2022年12月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科城街道伍冈居委会、民富居委会、益丰居委会、东进居委会,新都街道跃进居委会,伍佑街道洋桥居委会、伍北居委会境内154023平方米集体土地(苏政地〔2022〕63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盐城市2022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1位于科城街道伍冈居委会、一组境内,用途:住宅用地,用于伍佑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位置范围:东至农田、南至科创路、西至湖田路、北至农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地块2位于新都街道跃进居委会境内,用途:交通运输用地,用于鹿鸣路(西环路-东干渠)建设项目。位置范围:东至东干渠、南至朝阳河北住宅、西至西环路、北至向阳河南住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地块3位于科城街道民富居委会、一组,东进居委会、二组境内,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于街头公园建设项目。位置范围:东至人民南路、南至小新河、西至西环路高架、北至空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地块4 位于科城街道伍冈居委会七组境内,用途:交通运输用地,用于新跃路建设项目。位置范围:东至新跃路、南至农田、西至科城外环西路、北至农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地块5 位于科城街道伍冈居委会五组境内,用途:交通运输用地,用于润海路建设项目。位置范围:东至康乐道、南至农田、西至康乐道、北至伍岗花园,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地块6 位于新都街道跃进居委会境内,用途:住宅用地,用于鹿鸣路安置房建设项目。位置范围:东至盐马路、南至月湖花城、西至金大洋花园、北至鹿鸣路,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地块7 位于科城街道益丰居委会、一组、三组境内,用途:交通运输用地,用于望海路建设项目。位置范围:东至康居路、南至农田、西至人民南路、北至小新河,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地块8 位于科城街道伍冈居委会境内,用途:住宅用地,用于财棠路东、湖岸路北地块建设项目。位置范围:东至冈中河、南至湖岸路、西至财棠路、北至冈中河,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地块9 位于伍佑街道伍北居委会一组,洋桥居委会、三组境内,用途:交通运输用地,用于雨桥建设项目。位置范围:盐南高新区南海未来城和伍佑街道办事处境内,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人民南路、北至串场河,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

地块1:涉及科城街道伍冈居委会征收土地面积19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4平方米(含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02平方米;伍冈居委会一组征收土地面积11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69平方米(含耕地1169平方米)。

地块2:涉及新都街道跃进居委会征收土地面积333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含耕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3363平方米、未利用地32平方米。

地块3:涉及科城街道民富居委会征收土地面积15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60平方米(含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08平方米;民富居委会一组征收土地面积26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610平方米(含耕地23446平方米)、建设用地881平方米、未利用地269平方米。

科城街道东进居委会征收土地面积124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711平方米(含耕地5419平方米)、建设用地1764平方米、未利用地2926平方米;东进居委会二组征收土地面积1201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389平方米(含耕地11389平方米)、建设用地630平方米。

地块4:涉及科城街道伍冈居委会七组征收土地面积7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80平方米(含耕地727平方米)。

地块5:涉及科城街道伍冈居委会五组征收土地面积8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2平方米(含耕地558平方米)、建设用地114平方米。

地块6:涉及新都街道跃进居委会征收土地面积404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47平方米(含耕地1047平方米)、建设用地32058平方米、未利用地7309平方米。

地块7:涉及科城街道益丰居委会征收土地面积5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1平方米(含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79平方米;益丰居委会一组征收土地面积1412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124平方米(含耕地14124平方米);益丰居委会三组征收土地面积41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00平方米(含耕地3734平方米)。

地块8:涉及科城街道伍冈居委会征收土地面积22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平方米(含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29平方米。

地块9:涉及伍佑街道伍北居委会一组征收土地面积14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39平方米(含耕地1376平方米);洋桥居委会及三组征收土地面积27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平方米(含耕地1平方米)、未利用地275平方米。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盐城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盐政发〔2020〕61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盐城市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盐政发〔2021〕12号)、《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22〕4号)等有关规定测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实施征地补偿工作。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235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35000元/亩;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3500元/人;

3、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实际标准货币补偿;

4、青苗补偿标准:小麦1200元/亩;

5、社会保障费用:111617元/人;

6、涉及房屋征收的,采取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

五、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社会保障安置。

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来源: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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