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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盐南高新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专业队伍备选名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20 08:35 [ ]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区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应急维修专业队伍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本着公开透明、方便业主选用的原则,根据《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市区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应急维修专业队伍备选名录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建立我区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应急维修专业队伍备选名录提出如下意见:

一、名录建立

(一)名录总体要求

1.在我市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提供的服务在其经营范围内,在我区注册且纳税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承担相应服务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账户开户许可证等,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有与营业执照记载一致的固定独立的合法经营场所,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监管机构信用管理手册中无不良执业记录、无执业人员因违法违规执业的处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并按规定通过有关部门年检。

(二)名录具体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工程施工,建筑防水工程施工,电梯维修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等单位:

1、房屋修缮施工企业(8家):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二次供水设备维修企业(5家):

资质等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供水设备生产的生产厂家,且是盐城市自来水公司名录内的单位;

3、消防维修施工企业(5家):

资质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电梯维修施工企业(5家):

资质等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5、电力工程施工企业(3家):

资质等级:送变电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及以上,且有承装(修、试)四级资质及以上;

6、智能化维修施工企业(5家)

资质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名录进入程序

1.申请。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照基本条件向区住建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区住建局对照条件受理申报材料,并确定拟入名录名单。

2.核验。由区住建局联合相关部门就备选企业的资质、人员信息、社保缴纳情况、办公场所等内容进行核验。

3.公布。核查无异议的专业维修队伍,列入队伍名录,在区管委会网站等媒体公布。

4.专业维修队伍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符合进入基本条件的专业维修队伍可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区住建局依据申报材料集中进行核验、公布,符合条件的列入队伍名录。 

二、队伍名录的管理

(一)日常监管

1.入选名录的企业需严格遵守队伍名录的各项管理规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入队伍名录,并在三年内不接受其加入队伍名录的申请;入名录企业在实施维修时,若对资金所有者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各街道需建立维修督查及回访机制,每月对开展情况进行打分,对维修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对维修质量及满意度进行回访,我局将根据街道的反馈情况对施工单位名录做好管理和更新工作;

3.专业队伍须作出信用承诺,一经业主选用即同意按照审计机构预算金额签订协议,同意按审计决算金额结算合同价款,并按照区住建部门要求限时响应和组织实施;承诺发生本文件规定退出备选名录的情形时,自愿无条件退出备选名录;

4.为方便申请人选用,入库企业应当确定固定联系方式,确保畅通,不得变更。发生企业资质变更、办公场所变更、营业范围调整、相关负责人员更换等情形的,应当在变更后20日内至区住建局备案。

5.区住建局履行对中标企业的考核评价职责,对加入备选库的应急维修企业实行信誉评定考核、动态管理,建立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每月由街道牵头组织责任单位、社区相关人员和业主代表,按照《库成员“百分制”长效管理考核表》(附件4)标准对备选库中承担应急维修事项的施工企业进行信誉评定考核打分。信誉评定考核实行 “百分制”考核,按“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9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80分至94分为“良好”等级,60分至79分为“达标”等级,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达标”等级。

(二)退出机制

维修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清退出队伍名录:

1.无正当理由不签订或未按时履行合同,影响应急维修工程实施的;未按规定要求或合同履约,及时组织维修工程施工或履行维修工程保修义务的;维修过程中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维修工程质量等投诉或矛盾纠纷时,维修单位未及时到现场处置或不能妥善解决的。

3.累计两次维修项目服务满意度评价低于80%的。

4.年度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处分和发生农民工欠薪维权事件的不再符合入名录基本条件的。

5.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6.经街道通报施工单位存在问题,并事实存在的。

三、评选标准

评分要素

评分内容

分值

资质情况

资质等级

30

办公场所情况

面积及环境

20

纳税情况

纳税具体金额

30

社保缴纳情况

参保人数及金额

20

四、提交资料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入选队伍名录的单位和机构携以下资料到区住建局物业科办理申请手续:

(一)《申请书》《承诺书》《入名录登记表》(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证明验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 1.申请书

       2.承诺书

       3.维修单位申请入名录登记表

                   4.库成员“百分制”长效管理考评表


    联系人:王前中,联系方式:0515-86660161

    报名日期: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6月5日

 

 

       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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