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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20900MB02337443/2026-00188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盐南高新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6-07-15
文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商贸、科技、旅游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商业区独栋商业招租

发布日期:2026-07-15 11:42 [ ] 浏览次数:

一、招标信息

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盐国资【2019】200号《盐城市属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相关规定,我公司拟对农示园商业区房屋公开对外招租。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农示园商业区4号楼、5号楼、7号楼、8号楼对外公开招租项目。可一栋或多栋招租,也可整体招租。

2、管理单位: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租赁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龙园新村西环路98号商业区。

4、项目规模及租金标准:农示园商业区4号商业楼(1822.3㎡)、5号商业楼(1848.44㎡)、7号商业楼(2355.29㎡)、8号商业楼(2278.99㎡)对外招租,可以用于经营、办公等用途。租期5年,租期内年租金不变,租金一年一交,先交租金后承租。签订租赁合同前,中标单位需缴纳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且中标单位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物业管理费按壹元/㎡·月收取。

5、质量标准:合格。

6、租赁期限:5年,具体服从招标人项目要求。

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农示园商业区4号楼、5号楼、7号楼、8号楼对外公开招租项目的实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评估面积及租金底价为准(市场评估单价130/㎡/年)。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②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④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发包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6000元。投标单位需在2026年7月22日下午4:00时前将0.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汇入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农行盐城盐都支行;银行账号:10426201040223539;不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做废标处理。开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3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中标单位在签合同前一日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的10%确定。待租赁期满水电费等费用结清后3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

2、特别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且账号必须与诚信库中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的账号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项目,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中标法”。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获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2日(每日8:30时至18:00时,星期六、日除外)。

2、领取地点: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龙园新村西环路98号商业区2号楼316室)。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蔡尚,联系号码:18305113588。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

八、对已获取招标文件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串标、围标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主观恶意性行为,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尚

联系电话:18305113588

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西环路98号商业区2号楼316室

来源:盐南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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