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86660062,E-MAIL:876905750@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10英寸液晶显示屏自动化生产 | 盐城城南新区伍佑街道构港村园区路9号伍佑科技园厂房110号-112号 | 江苏苏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泽恺环保有限公司 | 江苏苏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购置激光切割机、喷涂线等设备,建设110英寸液晶显示屏自动化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6000平方米LED显示屏,500台LCD显示屏显示屏的生产能力。 | 1、在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排放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化粪池等厂内污染治理措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接管至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废的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规范、高效的应急防控体系和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