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全区烈士烈士陵园管理保护水平,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烈士陵园的类别、规模、保护级别以及周边环境等情况,经区管委会审核同意,现划定全区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如下。
一、盐南战斗烈士陵园
地址: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新盐道3号
保护级别:乡镇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位于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民主居委会境内,东至盐南战斗烈士陵园水泥路,南至伍龙河,西至串场河,北至新盐路,(详见附件盐南战斗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保护面积27.76亩。
管理责任单位: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
二、武林烈士陵园
地址:伍佑街道富民路与花样年华交界处
保护级别:乡镇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位于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武林村境内,东至武林烈士陵园树林,南至武林烈士陵园树林,西至武林烈士陵园树林,北至伍福线,(详见附件武林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保护面积1.2亩。
管理责任单位: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
三、新墩烈士陵园
地址: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开放大道南路87号
保护级别:乡镇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位于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新墩社区居委会境内,东至盐南高新区新墩公墓,南至新墩三沟,西至开放大道,北至盐南高新区新墩公墓,(详见附件新墩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保护面积2.65亩。
管理责任单位: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盐南战斗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