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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街道:实行“四定”责任制 创建省级食品示范区

发布日期:2023-07-19 11:45 [ ] 浏览次数:

新河街道第一时间落实区创建省级食品示范区推进会精神,落实“定人、定职、定目标、定完成时间”四定责任制,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成功。

各社区担当属地责任,对辖区内餐饮、超市、食杂店、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工地、厂区、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台账,对照创建测评标准,实行挂图作战,严格落实销号制,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按期完成;部门各司其职,社事局(食安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街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餐饮、食品行业业务指导单位,督导指导社区、辖区餐饮单位、食品单位按照创建标准考评细则,高质量完成每项考评指标。7月25日前,建成市场监督管理所快检室;经发局负责兴业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安全创建工作;城建条线负责辖区内的工地食堂创建工作;城管条线负责沿街、沿路食品餐饮单位门前三包,流动摊贩的创建管理工作;宣传办负责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宣传工作,及时向区信息宣传中心报送创建活动的稿件;党政办负责食品安全创建各项检查保障及街道食堂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对行动缓慢、不能完成创建工作目标的、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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