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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20900MB02337443/2023-00915 组配分类 重大民生信息
发布机构 盐南高新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3-10-21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盐南高新区2023年稻谷补贴政策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3-10-21 16:37 [ ] 浏览次数:

全区水稻种植户们:

为切实做好我区稻谷补贴(稻谷生产环节)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下发的《盐城市市区2023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盐财建〔2023103号)文件精神,现将补贴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补贴政策要点

1、补贴范围及对象。盐南高新区范围内2023年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种植水稻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补贴主体不得重复。

2、补贴标准。2023年种植面积未达到50亩的农户,补贴标准为:直播稻30/亩、非直播稻90/亩;2023年单一主体种植水稻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补贴标准为:直播稻40/亩、非直播稻100/亩。

3、补贴面积认定标准。

1、农户种植的,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面积中实际种植水稻的面积为准;

2、规模稻谷生产者,以不超过土地流转协议面积中的实际种植水稻面积为准,土地流转协议需经村(居)委会及以上有权部门见证;

3、对国家、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以及重金属污染区不给予补贴,以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补贴流程

1.登记核实。由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负责,经农户或承包户签字确认。

2.公开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公示应在行政村公示栏及各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期不少于7天。

3.资金发放。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户,如稻谷生产者为企业的,补贴资金转入企业对公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补贴资金,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

三、补贴监督与咨询

希望广大种植户们积极配合村(居)、街道做好补贴信息登记工作,也欢迎您对稻谷补贴(稻谷生产环节)工作进行监督。如遇补贴政策疑问与违纪违规问题可向当地(或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区财政部门咨询和反映。区稻谷补贴(稻谷生产环节)工作监督电话:区财政金融局:89890812、区社事局:86660396。

 

盐南高新区财政和金融监督管理局    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来源: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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