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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20900MB02337443/2023-00002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盐南高新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3-01-06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盐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6 19:00 [ ] 浏览次数:

各街道、各园区,区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引导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全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升,建设质量强区,根据《盐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盐南高新管20211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度盐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15日至2023331

二、申报原则

盐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质量奖遵循自愿申报、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盐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质量奖是区管委会设立的质量奖项,每年评定不超过3家。申报主体是盐南高新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

三、申报条件

(一)在盐南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盐南高新区纳税,合法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业3年以上;

(二)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1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上缴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区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荣获市级及市以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定的荣誉称号;

(五)具有良好的质量、资信、合同等诚信信誉和社会声誉;

(六)近3年内单位“三废治理”达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区管委会主任质量奖。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质量、环保、节能减排政策和安全法律法规规定;

(二)近3年有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不合格;

(三)近3年内有质量、环境、安全等事故(按国家行业规定)及重大质量问题的有效投诉;

(四)近3年有失信及严重违法情形的,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五)近3年存在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行为;

(六)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的行为,近3年内被行政处罚的。

四、申报材料

(一)主任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典型案例、证实性材料组成。

1.申报表。应全项目填写,具体要求见各表后“注”。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未填项要说明原因。

2.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按照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编写。

3.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市场准入的产品、工程、服务类许可证、强制性认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已获取的各类体系认证(含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获得市级及市以上质量荣誉(包括品牌)的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图及组织自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相关申请表格及管理办法可在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cnxq.yancheng.gov.cn/col/col21803/index.html)下载;

2.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典型案例需提供一份电子文档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标准A4纸正反双面打印,合并软封面装订成册);证实性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书面材料(软封面单独装订)。两册材料均辅以目录和页次。

五、评定工作计划安排

(一)2023331日前:盐南高新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主任质量奖申报材料;

(二)2023531盐南高新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评审专家进行资料评分,形成材料评审报告及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名单;

(三)2023630盐南高新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提出候选名单;

(四)2023731日前:召开盐南高新区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审议盐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质量奖候选名单,形成推荐名单;

(五)推荐名单在盐南高新区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后,报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审定最终获奖企业(组织);

(六)对获奖企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六、评定工作要求

(一)盐南高新区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和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应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主任质量奖的推荐及宣传工作

(二)承担主任质量奖评定任务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保守企业或组织的商业秘密,严于律已,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标准进行评审

(三)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机构或个人,取消其评审工作资格,并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盐南高新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科,联系人:王海燕、熊烨,联系电话:0515-86660793,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28号新龙广场6号楼1205室。

 

附件:《盐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质量奖申报表

          

                         

                       盐南高新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13

(主动公开)




来源: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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