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建设
索引号 12320900MB02337443/2022-00618 组配分类 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机构 盐南高新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2-12-27
文号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城乡建设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盐南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退公示(锦城丽景花园4#、5#、7#、8#楼)

发布日期:2022-12-27 16:53 [ ] 浏览次数:

锦城丽景花园4#、5#、7#、8#楼及地下汽车库工程,建设单位为盐城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新铁人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预留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用以保证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

上述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建设单位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现进行退还公示。对公示事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13日前书面(署名)向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反馈。

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联系人:顾哲夫,联系电话:86660032

特此公示。

                        

                              

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21227


来源: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
打印 关闭